市医疗救助
为规范本市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帮助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8〕5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儿童救助
佛山市慈善会儿童大病医疗救助项目是为在佛山市内生活的儿童,因罹患大病造成医疗费用过高而导致生活困难时提供的救助。为做好本项目的实施,制定本管理细则。
申请表格可到各村居民政服务窗领取。